【蘇煥智】 「房子」成為國有地的「肉票」

台南鐵路地下化行政院核定的版本是永久軌東移案,台南市政府及鐵工局對外宣稱的理由之一是:「東移案比原軌案拆的房子比較少」,以此作為東移案正當化的理由,一般人不是很了解,很容易聽進去這種說法;但真相是這樣嗎?

原軌施作,免徵民地:

事實上在原軌下挖施作永久軌,下挖的寬度約16.3公尺,以目前軌道圍柵約12公尺,祇需在圍柵向外各2.15公尺,即可有寛16.3公尺的地下墜道。而目前圍柵外超過5、6公尺內的距離,都仍是國有地或公有地或國營事業用地。有的地段甚至有更多的公有地。所以在原軌施作永久軌,其實是完全可以免徵收民地的。

而這些土地的價值遠大於庇鄰圍柵旁2.15公尺範圍內的地上建物,這些建物很多都是違章,其價值超過10倍以上。

庇鄰戶佔用公有地問題:

而在鐵路現場,兩側的確有部分地段許多建築是很貼近圍柵,尤其是西側,但真正連2.15公尺都沒留空的,其實並不多。在這2.15公尺範圍內可能拆到的這些房子,其實許多都是違章建築丶而且很破舊,幾乎全部都是佔用公有地,有些完全沒有租賃關係,頂多繳納使用補償費。

「佔用戶」祇是「肉票」:

這些就是台南市政府及鐵工局想要保護的對象,希望不要去拆到西邊這些房子,而東移去徵收東側的民地來作永久軌。

問題是這些要保護不要拆的房子,它的基地都是國有地丶公有地丶國營事業用地,所以表面是「減少拆房子」,而實際上就是要「保護這些公有地」不要被撥用或徵收,因為土地的價值是這些房子的10倍價值以上。所以「少拆房子」講的非常神聖,其實是成為「保護公有地」的「肉票」。

「狡兔死,走狗烹」:

然而這些房子的住戶,就真的保護了嗎?其實市政府研擬的「鐵路地下化後都市縫合計劃」要實行時,這些佔用公有地的住戶,都將被國有財產局及國營事業,予以收回趕走;不但補償費拿不到,可能還要賠償政府佔用補償金。

先射箭再劃靶心:

鐵工局96.9版本送行政院審核,該版本原是在原軌道施作永久軌(簡稱原軌版),臨時軌採用租用民地,完工後返還民地;但行政院交給經建會審查,96年10月經建會卻以增加土地活化利用回饋政府財政,要求重新規劃。因而才有後續98年9月行政院核定的東移版,所以增加國有土地活化利用,以填補政府財政困境,成為非工程技術性的財政目標。所以在此目標下,鐵工局「先射箭,再來劃靶心」,98.9的版本由原軌版變成東移版的理由,其實就是怎麼編來迷惑人民丶紊亂人民丶欺騙人民的理由!

所以以「減少拆房子」的神聖理由,其實祇是以「房子」為肉票,真正的目的是要「減少公有地被撥用或徵收」。



【蘇煥智】 原軌道施作永久軌會拆更多房子嗎?

台南市政府及鐵工局宣稱:「在原軌道施作永久軌,而臨時軌租用東側土地的方案(亦即原鐵工局96.9送行政院版,也是自救會主張版)會拆更多房子,作為正當化目前鐵工局及市府。版本的論述」規劃報告 並具體說明:

「原案(即不東移)徵收土地面積37171平方米,房屋拆遷總樓地板面積116996平方米,土地及建物拆遷補償費35.4億元。
東移案:徵收土地面積51418平方米(約增14000平方米),房屋拆遷總樓地板面積95586平方米(約減21000平方米),土地法及建物拆遷補償費33.4億(減少約2億元)。」

惟查:這個規劃報告有顯着的缺失:

(1)多徵收土地14000平方米」,竟然可以比「減少房屋拆遷線樓地板面積21000平方米」,要便宜近兩億元。這個估算已脫離常識甚多,因為這裡的地價最少有建物建坪的五倍價格以上。更何況兩旁都是老舊房子居多,價格應該更低。

(2)更何況原案(不東移),所謂的土地,幾乎全部是國有地丶鐵道用地丶公有地丶或國營事業用地,而顯少有私人土地。原案(不東移案)幾乎不會用到私有土地,而可直接撥用大量的國有地。至於徵收的37171平方米主要的都是國營事業用地,如鐵路局丶公賣局丶台糖丶台肥⋯等。
所以「鐵工局有責任公佈沿線國有地丶公有地丶鐵道用地丶國營事業用地。」以釐清是否「公有地不用,而徵收民地」?


(3)原案(不東移案)在原軌道下挖地下化,是否有房屋拆遷達116996平方米?甚至比東移多,頗值得懷疑,也不合理。

但縱使如此,這些建物有許多都是,緊鄰鐵軌道旁的破陋的違章建築丶有些是公有地國有地的佔用戶,或承租戶。其基地不是國有地丶公有地丶就是國營事業用地,如鐵路局丶公賣局⋯等。

鐵工局顯然是以「少拆房屋」的神聖口號,保護「這些違章戶丶佔用戶」,作為「國有地丶公有地丶國營事業用地」不被徵收的「肉票」。而真正的目的就是:「這些公有地先留着不用,等待鐵路地下化完成後,再來解決這些佔有戶及到期承租戶,再配合市府後續的鐵路地下化後的縫合計劃,再來作這些公有地的開發」

所以「少拆房屋」成為「保護公有地的肉票 」。




【蘇煥智】對 10/21 交通局水利局回應鐵路立體化之再回應

針對 交通局答覆 的再答覆:

1、地下化8公里,兩端出口仍是無尾路,非常顯着。交通局所謂的對外聯絡方式,都是回到既有的擁塞的聯絡道路上,這就是沒有新增的聯外道路,這些既有聯外道路祇會更擁塞,而限制市中心的發展。

2、交通局對鐵路高架化的答覆,是誣指高架化也採東移案,才會有拆除更多建物及徵收更多土地的說法。我們的高架化是以原軌道上高架化,縱需臨時軌,也是租用,完工後即歸還原地主。至於高架化所需的路幅(2+(3.5)+(3.5)+5(中間橋墩)+(3.5)+(3.5)+2)=23米。

3、我們所主張的293.6億元的南鐵採高架化,除了老城區新增的林森站丶南台南站外,到原台南縣延伸到永康丶新市丶善化,並新增:1、炮校站,2、永康工業區站,3、邱永漢工業區三站,可以增加很多上下班公共運輸通勤的效益。

針對 水利局答覆 的再答覆:

有關水利局對東區地下水水向的答覆,應負責任公佈其具體的調查資料,總共幾個監測點?以及地下水及土壤層的立體調查資料共幾層?各別的深度及範範圍?另外共有多少個立體剖面資料,如果沒有公佈具體資料,以昭公信,則這樣的答覆,顯然不負責任。

看了台灣世曦公司幾位朋友寫的報告,我有幾個評論:

1、地下水流向西丶北丶東丶南的比例各多少?沒有說明!如果百分之80流向西,百分之20流向三方又如何?花了國家這麼多錢提出的報告,竟然基本問題都沒有調查清楚!

2、報告一開始承認連續壁對地下水的影響很大,但實際對其真正的影響估算,竟然並不是實際實驗量測的,而是跑程式估算的。但又沒有公佈其估算的程式為何?既然是如此,則其結論已不具備科學檢驗性。

3、而且喏大的範圍,竟祇公佈一張土壤層結構圖。這麼大的一片區域,真的祇有這麼均勻單一的土壤層結構嗎?難道不能一公里一個橫切面丶一個縱切面,可以得到更精密的完整性嗎?4、地下水位測量祇有12井,但利害關係區內不到一半。

我的結論是用這個資料要唬外行人可以,但李德和教授是我的好朋友,我隨時可以請教他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