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蘇煥智】 「房子」成為國有地的「肉票」

台南鐵路地下化行政院核定的版本是永久軌東移案,台南市政府及鐵工局對外宣稱的理由之一是:「東移案比原軌案拆的房子比較少」,以此作為東移案正當化的理由,一般人不是很了解,很容易聽進去這種說法;但真相是這樣嗎?

原軌施作,免徵民地:

事實上在原軌下挖施作永久軌,下挖的寬度約16.3公尺,以目前軌道圍柵約12公尺,祇需在圍柵向外各2.15公尺,即可有寛16.3公尺的地下墜道。而目前圍柵外超過5、6公尺內的距離,都仍是國有地或公有地或國營事業用地。有的地段甚至有更多的公有地。所以在原軌施作永久軌,其實是完全可以免徵收民地的。

而這些土地的價值遠大於庇鄰圍柵旁2.15公尺範圍內的地上建物,這些建物很多都是違章,其價值超過10倍以上。

庇鄰戶佔用公有地問題:

而在鐵路現場,兩側的確有部分地段許多建築是很貼近圍柵,尤其是西側,但真正連2.15公尺都沒留空的,其實並不多。在這2.15公尺範圍內可能拆到的這些房子,其實許多都是違章建築丶而且很破舊,幾乎全部都是佔用公有地,有些完全沒有租賃關係,頂多繳納使用補償費。

「佔用戶」祇是「肉票」:

這些就是台南市政府及鐵工局想要保護的對象,希望不要去拆到西邊這些房子,而東移去徵收東側的民地來作永久軌。

問題是這些要保護不要拆的房子,它的基地都是國有地丶公有地丶國營事業用地,所以表面是「減少拆房子」,而實際上就是要「保護這些公有地」不要被撥用或徵收,因為土地的價值是這些房子的10倍價值以上。所以「少拆房子」講的非常神聖,其實是成為「保護公有地」的「肉票」。

「狡兔死,走狗烹」:

然而這些房子的住戶,就真的保護了嗎?其實市政府研擬的「鐵路地下化後都市縫合計劃」要實行時,這些佔用公有地的住戶,都將被國有財產局及國營事業,予以收回趕走;不但補償費拿不到,可能還要賠償政府佔用補償金。

先射箭再劃靶心:

鐵工局96.9版本送行政院審核,該版本原是在原軌道施作永久軌(簡稱原軌版),臨時軌採用租用民地,完工後返還民地;但行政院交給經建會審查,96年10月經建會卻以增加土地活化利用回饋政府財政,要求重新規劃。因而才有後續98年9月行政院核定的東移版,所以增加國有土地活化利用,以填補政府財政困境,成為非工程技術性的財政目標。所以在此目標下,鐵工局「先射箭,再來劃靶心」,98.9的版本由原軌版變成東移版的理由,其實就是怎麼編來迷惑人民丶紊亂人民丶欺騙人民的理由!

所以以「減少拆房子」的神聖理由,其實祇是以「房子」為肉票,真正的目的是要「減少公有地被撥用或徵收」。

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