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蘇煥智】 原軌道施作永久軌會拆更多房子嗎?

台南市政府及鐵工局宣稱:「在原軌道施作永久軌,而臨時軌租用東側土地的方案(亦即原鐵工局96.9送行政院版,也是自救會主張版)會拆更多房子,作為正當化目前鐵工局及市府。版本的論述」規劃報告 並具體說明:

「原案(即不東移)徵收土地面積37171平方米,房屋拆遷總樓地板面積116996平方米,土地及建物拆遷補償費35.4億元。
東移案:徵收土地面積51418平方米(約增14000平方米),房屋拆遷總樓地板面積95586平方米(約減21000平方米),土地法及建物拆遷補償費33.4億(減少約2億元)。」

惟查:這個規劃報告有顯着的缺失:

(1)多徵收土地14000平方米」,竟然可以比「減少房屋拆遷線樓地板面積21000平方米」,要便宜近兩億元。這個估算已脫離常識甚多,因為這裡的地價最少有建物建坪的五倍價格以上。更何況兩旁都是老舊房子居多,價格應該更低。

(2)更何況原案(不東移),所謂的土地,幾乎全部是國有地丶鐵道用地丶公有地丶或國營事業用地,而顯少有私人土地。原案(不東移案)幾乎不會用到私有土地,而可直接撥用大量的國有地。至於徵收的37171平方米主要的都是國營事業用地,如鐵路局丶公賣局丶台糖丶台肥⋯等。
所以「鐵工局有責任公佈沿線國有地丶公有地丶鐵道用地丶國營事業用地。」以釐清是否「公有地不用,而徵收民地」?


(3)原案(不東移案)在原軌道下挖地下化,是否有房屋拆遷達116996平方米?甚至比東移多,頗值得懷疑,也不合理。

但縱使如此,這些建物有許多都是,緊鄰鐵軌道旁的破陋的違章建築丶有些是公有地國有地的佔用戶,或承租戶。其基地不是國有地丶公有地丶就是國營事業用地,如鐵路局丶公賣局⋯等。

鐵工局顯然是以「少拆房屋」的神聖口號,保護「這些違章戶丶佔用戶」,作為「國有地丶公有地丶國營事業用地」不被徵收的「肉票」。而真正的目的就是:「這些公有地先留着不用,等待鐵路地下化完成後,再來解決這些佔有戶及到期承租戶,再配合市府後續的鐵路地下化後的縫合計劃,再來作這些公有地的開發」

所以「少拆房屋」成為「保護公有地的肉票 」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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